答:繳存人或配偶購買我市保障性住房、新建商品房、再交易住房的,取得購房網(wǎng)簽合同、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,購房人本人及配偶、雙方父母、子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。
使用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,購房人本人及配偶、雙方父母、子女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,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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